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联合发布通知,公布“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原文如下: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第一批
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支持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财税〔2010〕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省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
2013年10月18日
附件:
福建省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3.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4.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5.福建省志愿服务基金会
6.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7.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
8.厦门市革命传统教育发展基金会
9.厦门中山医院基金会
10.厦门眼科中心光明基金会
11.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基金会
12.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3.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4.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5.福建农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6.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7.华侨大学教育基金会
18.泉州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9.福建省邓子基教育基金会
20.福州市教育基金会
21.寿宁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22.南安市仑苍镇教育发展基金会
23.晋江市青阳教育发展基金会
24.福建闽西陈景河教育基金会
25.福建卢嘉锡科学教育基金会
26.尚德教育基金会
27.闽都中小银行教育发展基金会
28.福鼎市家景助学基金会
29.福建大丰文化基金会
30.福建江夏慈善基金会
31.福建省兴业慈善基金会
32.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
33. 福建省龙岩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
34.福建新华都慈善基金会
35.厦门建安慈善基金会
36.福建省人口福利基金会
37.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38.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39.厦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40.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基金会
41.福建海西青年创业基金会
42.福建省王清海职业教育发展基金会
43.福州市鼓楼春芽教育基金会
44.屏南县育才教育发展基金会
45.霞浦县振兴教育基金会
46.福建省闽商文化发展基金会
47.福建喜盈门慈善基金会
48.福建省同心慈善基金会
49.福建省正荣公益基金会
50.福建省商盟公益基金会
51.福建省读书援助协会
52.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
53.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54.泉州大开元寺扶贫救灾公益协会
55.福建省慈善总会
56.南平市慈善总会
57.泉州市慈善总会
58.泉州市鲤城区慈善会
59.泉州市丰泽区慈善总会
60.泉州市泉港区慈善总会
61.泉州市洛江区慈善总会
62.晋江市慈善总会
63.南安市慈善总会
64.安溪县慈善总会
65.福州市鼓楼区慈善总会
66.福清市慈善总会
67.连江县慈善总会
68.长乐市慈善总会
69.福州市马尾区慈善总会
70.莆田市城厢区慈善总会
71.莆田市荔城区慈善总会
72.龙岩市慈善总会
73.龙岩市新罗区慈善总会
74.漳平市慈善总会
75.武平县慈善总会
76.福建省上杭县慈善总会
77.福鼎市慈善总会
78.周宁县慈善总会
信息来源:http://www.fjcz.gov.cn/article.cfm?f_cd=6&s_cd=16&sid=0&id=ED996498-D605-5850-C9AF58376FBF7F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