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校从2012年1月开始启动研究起草福州大学章程。经学校章程起草领导小组会议、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学校教代会讨论研究,并召开多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现已起草形成福州大学章程草案第八稿。
经学校决定,现将福州大学章程草案第八稿作为《福州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向全校机关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各位校友公开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b@fzu.edu.cn,也可以信函方式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314室(邮编:350108),并在信封注明“大学章程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
附件:《福州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 .doc
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