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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举办“校长杯”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发布日期: 2016-11-23浏览次数:

福大学〔2016〕109号

福州大学关于举办“校长杯”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实施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的通知》(福大委〔2014〕34号)和《福州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福大政〔2016〕1号)要求,更好的服务我校创新创业学生及毕业五年内创业校友,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和创业成功率。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州大学“校长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获奖项目可入驻位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孵化,并获得启动奖励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科技驱动,创领未来

  二、比赛时间

  2016年11月~12月

  三、参赛对象

  福州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毕业五年内创业校友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为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法人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创业校友;

  (二)参赛项目应具备立足专业、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等特点;

  (三)参赛团队必须拥有相应的所有权,且无任何产权纠纷;

  (四)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省赛金奖及以上荣誉的项目不参赛,提交获奖项目运营情况报告,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可直接入驻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

  (五)各参赛项目的提交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如有虚报瞒报,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的奖励与入驻资格。

  五、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报名、网络评审、现场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截止时间:12月4日24:00。

  2.报名材料:

  (1)《福州大学“校长杯”大学生创新大赛报名表》(附件1);

  (2)商业计划书;

  (3)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法人学生证或毕业证(扫描附在商业计划书中)。

  3.报名方式:各参赛团队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将报名表(附件1)、商业计划书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fzujzkc@163.com。

  (二)网络评审阶段

  11月下旬,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进行初审,评审出优秀项目进入现场决赛。

  (三)现场决赛阶段

  12月上旬,学校组织现场决赛。经项目展示(5分钟)和答辩(5分钟),遴选出优秀项目,并进行孵化。

  六、大赛奖励

  (一)大赛将评出20个项目,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启动奖励金。

  (二)经实地调查后,学校将推荐获奖项目优先入驻福州大学阳光众创空间,并提供配套设施与服务,帮助获奖项目落地孵化。

  (三)学校将对优秀组织单位颁发最佳贡献奖。

  

附件:1.福州大学“校长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福州大学“校长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福  州  大  学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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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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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2.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