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春美,女,畲族,福建省福安市人,1959年1月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
1975.07-1978.02 福建省福安县松罗公社后洋大队插队知青
1978.02-1982.02 福州大学机械工程系机器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
1982.02-1989.07 福建省闽东电机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第四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1989.07-1993.03 福建省宁德市(县级)政府副市长(期间:1991.06-1993.03在省扶贫办挂职任副主任)
1993.03-2001.09 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省关工委副主任,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主席(期间: 1996.05-1996.12
在国家财政部条例法规司挂职任副司长;1997.02-1997.04在省委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7.09-2000.07
参加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班],2000.08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03-2001.01 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9-2002.05 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省青年联合会名誉主席
2002.05-2005.06 中共福建省福州市委副书记(正厅级)(2000.03-2003.01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5.06-2005.07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5.07-2005.11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2005.11-2007.02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2007.02-2008.05 中共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临时主持市委工作
2008年5月任南平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2年1月福建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统战部长。
2015年1月福建省委常委,统战部长。
2007年10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2012年11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